7*24小时服务热线:400-01-98119
天骄简介
公司简介 荣誉资质 组织架构 天骄消防检测流程 天骄消防评估流程
天骄业务
案例欣赏
学校消防 医院消防 商场综合楼消防 商务楼办公楼消防 住宅小区消防 餐饮|娱乐|酒店消防 商店展览消防 物业消防 厂房|物流|仓储消防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咨询百科> 上海天骄消防……2018年9月批次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领证通知 沪消协〔2019〕141号

咨询百科

  查 看  天骄消防资质上海天骄消防

上海天骄消防……2018年9月批次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领证通知 沪消协〔2019〕141号

参加2018年9月批次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和考试的同事们请注意,11月2曰起,请带好相关文件,到上海市消防协会相应联络处领取证书。通知原文如下:

上海市消防协会文件 

沪消协〔2019〕141号 


关于发放领取2018年9月批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协会各区联络处、各培训机构及全体考生: 

为有序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中国消防协会要求,按照上海的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在我市协会工 作人员的辛勤工作下,2018 年9 月批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通过国家主管部门审核,并制作完成将于近期领取,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2018年9月批次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上海)站报名,并通过理论、实操考试,成绩均合格(合格人 员名单可在上海市消防协会官网查询),且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考生;

(二)证书含初、中消防设施操作员(对应原建(构)筑物消防消防员)和初级消防员(对应原灭火救援员)。 

二、 领取方式 

本着“考生就近、快速领取”的原则,为节约中间成本,证书领取由协会各区联络处具体负责,协会各区联络处到鉴定站先行领取,各培训机构及考生再到所在辖区各联络处领取证书。领取方式分为自取和委托领取两种:

 (一) 自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并如实填写发放表上的相关信息. 

(二) 委托领取:委托他人1、被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原 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手写授权委托书领取,并如实填写发放表上的相关信息;2、委托单位:经办人凭本人 身份证原件、盖有单位印章的介绍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委托人手写授权委托书领取。 

三、 领取时间

 (一) 各培训机构及考生于11月2曰起,每周一至周五上 午 9 : 3 0 分 至 1 1 : 3 0分、下午 1 3 : 3 0分 至 1 6 : 0 0分到协会各区联络处领取证书,法定节假日和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二) 各区联络处于10月29曰至11月1日在工作时间内到鉴定站先行领取证书。 

四、 领取地点

各培训机构(含考生)至所在辖区联络处领取证书,各区联 络处具体地址如下:

(一)浦东联络处:浦东大道2330号5号楼203室(银珠大夏),顾建英,021-68557505; 

(二)黄浦联络处:汉口路400号华盛大厦707B室,叶慧 芳,021-23033650; 

(三) 徐汇联络处:桂平路410号漕河泾国际孵化中心B区421室,张维华,021-64753299; 

(四) 长宁联络处:中山西路555号6号楼绿洲大厦,庄海明,15618660269; 

(五) 静安联络处:恒丰路601号2楼2218室,黄亚仙、 陈琴,021-63537100; 

(六) 普陀联络处:中江路889号曹扬商务大厦15楼1517 室,晁丽珺、顾明欣,021-62110008; 

(七) 虹口联络处:广粤路501号523室,朱秀娟,13816718289; 

(八) 杨浦联络处:辽阳路333号2楼,倪雯丽, 021-65731555; 

(九) 闵行联络处:顾戴路2568号银石科技园2号楼四楼A415 室,顾珺雯,15921272850,冯萍,18616756711; 

(十)宝山联络处:梅林路358号智慧源11栋326-327室 (近水产路),杨瑞娟,13122159929; 

(十一)嘉定联络处:叶城路818号510室(嘉禾大厦),张云嘉,021-59900355;

(十二)松江联络处:广富林路255号开天大厦2021室, 蔡继超,021-57825551; 

(十三) 金山联络处:沪 杭公路8718号,马凤仙,朱雪莲, 021-57931140; 

(十四) 青浦联络处:清河湾路1228号(工商联大厦副楼), 陈益,021-69222774; 

(十五) 奉贤联络处:南桥镇百富路388 弄卓越世纪中心 11号优淘城1204室,朱晓倩,021-60292923; 

(十六)原南汇联络处:惠南镇中山路48号,李明华。 021-22043028; 

(十七)崇明联络处:育麟桥路341号二搂,包俊豪, 13585792871。 

五、有关要求

(一)接此通知后,请相关单位及个人携带好所需凭证及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证书发放完毕后,各区联络处将证书发放签名册原件交到鉴定站,各自保留复印件备查; 

(三)任何个人、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在证书发放期间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四)任何个人、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扣留考生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领取证书后要妥善保管,证书遗失不能补办;

(七)协会各区联络处、各培训机构及时告知领证人员关注上海市协会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查找个人证书编号 ,便于领取证书; 

(八)咨询电话:021-33303345,投诉电话:021-33303326 或 021-53089297。 

上海市消防协会

2019年10月28日

76561572253343.jpg

62701572253343.jpg

961572253343.jpg

31861572253343.jpg

64761572253343.jpg


返回顶部